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工作筹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年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预通知》(内模筹办发〔〕5号)文件精神,经基层单位民主推荐、公示,各旗区审核上报,经鄂尔多斯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表彰领导小组会议和鄂尔多斯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现将我市拟推荐年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年4月7日至13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鄂尔多斯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